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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及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SH:601636)2025-06-18 18: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八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5] - 设秘书1名协助主任委员开展日常工作[9] 委员任职与管理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公司需披露相关信息[8] - 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8] - 辞任导致人数低于3名,原委员在新委员就任前继续履职[8]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21] 决策程序与规则 - 决策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时限约束[18] - 采用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9]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1]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 表决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委员要求投票则采用投票方式[23] - 记名投票表决后,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结果[24] - 委员关联关系披露后应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认为无影响则可参加表决[26] - 关联委员回避后无关联委员不足3人,由出席委员就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决议[27] 职责与工作内容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建议[11] - 负责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及报告编制审核[12] 档案与记录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31]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签到簿等[30]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46] 决议生效与通报 -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43] - 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会通报会议决议情况[44] 其他规定 - 委员根据董事会制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价[33]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事项可要求纠正,不采纳意见应向董事会汇报[45]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5]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细则若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符,按相关规定执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