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001391)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 曾任职独立董事因特定原因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撤换[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7] - 部分事项经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1][22]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等[27]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并记录[29] - 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29] - 不应获取未披露额外利益[29] - 工作制度2025年6月18日发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1][33]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31][32]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