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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 - 总裁工作细则
东阿阿胶东阿阿胶(SZ:000423)2025-06-18 19:0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18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 章程")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 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总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 人,负责贯彻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接受 监事会监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 洁;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 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1 / 9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行业,掌 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