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0] 职责与任期 - 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选择并提建议[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其他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