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披露标准 - 项目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3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理财与投资额度审议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还需股东会审议[11] 衍生品相关审议披露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价值变动加总,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需及时披露[13] 投资管理与决策 - 公司项目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投资[16]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投资[17] - 项目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董事长同意[17] 其他制度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行统一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投资清单内项目[2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7]
华塑控股(000509)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