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与决议 - 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事项,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 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次日公告决议[22]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2]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22] - 相关方有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22]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
华塑控股(0005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