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5] 会议记录与结果上报 - 现场会议有书面记录,通讯会议整理纪要[18]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上报董事会[19] 工作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