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6]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扣除无关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关注业绩预告情况[17]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7]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需修正[2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2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需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23]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2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关联交易与其他事项披露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三十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1] - 与公司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3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36]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7]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发生重大事故等需披露概况等[3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需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38]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内容真实等[4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1] -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信息[4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4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43]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报告编制与发布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8][49] - 临时公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披露[49]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批准,报深交所审核登记后公告[49] 其他规定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50]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并回复[50][5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监督财务和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52]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53] - 公司应在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并保密[5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更正[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报告重大事项致损失,公司将处罚责任人[56] -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不得利用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5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5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9]
华塑控股(00050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