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2] - 需具备职业道德等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有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5] 离职与聘任 - 离职应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职责与保障 - 负责公司与交易所联络、信息披露等职责[9]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11] 培训与生效 - 秘书及代表需参加资格和后续培训[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