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01F20204234-10 致: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新恒汇")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 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