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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久盛电气久盛电气(SZ:301082)2025-06-19 16:00

人员辞任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时间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离职相关规定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文件移交[9]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 对追责决定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