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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公司章程
久盛电气久盛电气(SZ:301082)2025-06-19 16: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41.235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630.9174万元[9] -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30万股,每股1元[17] - 公司住所为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凤路1000号,邮政编码313000[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410000股,比例70.00%[18] - 发起人张建华持股7624500股,比例11.50%[18] - 发起人干梅林持股3162510股,比例4.77%[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630.9174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的股东应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34]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37][3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决定是否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12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2] 人员任职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3]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5000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166] - 满足条件时,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