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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301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久盛电气久盛电气(SZ:301082)2025-06-19 16: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得变更[14]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电子数据[18]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过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主持与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披露与实施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与记录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42] 其他规定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5分钟[28]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3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