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30108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时用累积投票制[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董和独董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选非独董、独董时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11]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1] - 多轮选举重算累积表决票数[11] - 所投董事人数超应选或选票数超限额投票无效[12] 当选条件 - 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过半数[15] - 获过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排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