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 / 5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 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SSDZ-TMP-2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公 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 履行董事职务,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