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SSDZ-TMP-25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 7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本制度 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