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SSDZ-TMP-15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