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SSDZ-TMP-27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 / 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