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 5 SSDZ-TMP-07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保 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 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 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 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