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 -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SSDZ-TMP-0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1 / 5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上声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 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3 / 5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 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遵守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