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资本 -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25909617E[2] - 晋西机器厂发起设立时投资9211.8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95.19%,折股5988万股,占总股份比例95.00%[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8,190,886元[3] 股份管理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8][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7]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59]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由原来的二百七十一条修改为二百四十七条[62] - 有《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与修改后规定相抵触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61]
晋西车轴(600495) -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