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 -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提名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与 ESG 委 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与 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