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3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下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 回避; (三)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