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其他披露事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3]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4个时点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40]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41]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后披露[43] - 信息发布经证券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后公开[4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工作[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按时披露,配合履行义务[5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5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52]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5] - 公司董事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至迟两日内归还[55] 信息知情人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等为信息知情人[59]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60] 信息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63]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4]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保存登记材料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6]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66] 财务管理与审计 - 公司将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67]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67]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财务审计和制度监督[6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证券事务代表配合[6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69]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秘书室统筹安排[71]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71]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72] 其他事项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记录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证明[75]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及时报告和通报[7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84]
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