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需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公司经营宗旨调整为力争成为全球工业制造领先的关键工具、材料、装备与解决方案提供商[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每股金额为1.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10,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 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以净资产折合相应股份及出资额[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上市交易、离职等不同阶段有股份转让限制[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除外情形,因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定程序[9][1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担保、交易等不同情形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1] 股东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38][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与监事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97]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7][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9][40] - 利润分配方案或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等特定程序审议通过[41][4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9][161][163]
鼎泰高科(30137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