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 能源"或"标的公司")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 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 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实施了相应的评 估程序,依照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