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5月28日至6月11日公示拟激励对象名单[5] - 6月12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 - 6月1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6] - 6月19日确定授予日并授予股票期权[7] 激励计划数据 - 向73位激励对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7][10] - 授予价格25元/份[7] 授予条件 - 满足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且不为特定区间日等条件[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1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12] - 激励对象需满足6种情形[13] 授予情况 - 授予条件已满足,授予合法有效[13] -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4]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登记手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