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股本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238万股[5]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630万股,每股面值1元[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2]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股东责任与权益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6]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公司优先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政策,不符合条件再选股票股利[6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7] 通知送达与披露 - 公司通知以邮递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69] - 公司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送出,自发送之日的次日为送达日期[6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73]
捷众科技(87369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