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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8736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捷众科技捷众科技(BJ:873690)2025-06-19 22: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不少于二名[6]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近36个月违法受罚或受公开谴责等不得担任[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0] - 特定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24][27]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1] - 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0] - 辞职致比例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39] 待遇与保障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7] 沟通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43] - 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4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6月19日[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