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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8736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捷众科技捷众科技(BJ:873690)2025-06-19 22:17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职权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会议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2] - 定期会提前10天、不定期会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不受限[1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7]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推举[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2] 细则实行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