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8736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 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董高及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高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8][10] 减持披露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应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报告公告[10] 股份执行披露 - 董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两日内披露[11] 转让比例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交易日以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算可转让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权益分派调整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2] 交易报告 - 董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需两日内报告披露[19]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0] 内幕交易管理 - 董高等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后次日申报[17] 信息申报 - 董高和证券事务代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7]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8] - 董高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9] 披露管理 - 公司对特定人员股份限制条件及时披露管理[31] 持股变动披露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