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87369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2]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公司为子公司[4] 人员管理 - 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子公司相应成员过半数[8] - 子公司董监高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不达标或被更换[10] - 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一般遵照公司统一体系及标准执行[28]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七日前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按季按年报送报告及预算[13] 资金管理 - 子公司单笔资金支出超授权金额需公司财务部授权批准[20] - 子公司每月汇报下月资金预算并按审批预算使用[21] 考核指标 - 子公司逾期未收回应收账款指标纳入董事长考核[15] 经营计划 - 子公司每年度结束后编制报告及计划上报董事会经股东会审批实施[18] 业务报告 - 子公司每周、每季度、每年七月二十日前提交业务及经营分析报告[18] 决议存档 - 子公司“三会”决议文件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会存档[22] 交易审议 - 子公司交易事项依《公司章程》权限提交审议[19] 担保规定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28] 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须经公司审议的应先提请[29]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0] 信息要求 - 子公司应保证向公司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2] 审计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子公司派驻审计人员检查[25] -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