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众科技(8736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捷众科技捷众科技(BJ:873690)2025-06-19 22: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档案报备 - 披露年报、中报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报送档案[11]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分别为披露日前6个月和3个月[14]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16] - 收购或权益变动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自查期为报告披露日前6个月[17][18] 其他要求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2] - 进行收购等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20][21] - 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通过协议告知保密义务[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可给予处分[23] - 中介机构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责[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