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由 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