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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康普顿康普顿(SH:603798)2025-06-20 18:3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指在本公司担任执行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相关人员。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