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603798)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康普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 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具体管理并通过证券部实施公司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日常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 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