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 红豆集团向苏豪控股转让389,425,23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24.50%,苏豪控股成控股股东[1][7] - 转让前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671,713,000股,占总股本42.26%[5] - 转让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84,857,770股,占总股本17.92%[8] - 红豆集团原持股657,320,290股,占总股本41.35%,转让后持股267,895,060股,占总股本16.85%[7][8] 股份质押与解质押 - 2024年8月19日红豆集团质押1.1亿股给中融普惠商业保理[1][3] - 2025年6月16日中融普惠商业保理解质1.1亿股[4] - 红豆集团转让后剩余被质押股份265,454,770股,占转让后所持股份99.09%,占总股本16.70%[6] - 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00,000股,占总股本1.51%,累计质押19,000,000股[5][8] - 周海江持股3,832,408股,占总股本0.24%,累计质押403,000股[5][8] 股份冻结与标记 - 截至公告日,红豆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及司法标记共48,834,778股,占其转让前持有公司总股数比例为7.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10]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4日司法标记红豆集团155,694,513股,3月18日解冻135,694,513股,剩余20,000,000股[11] - 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9月30日司法冻结红豆集团24,402,900股、司法标记7,983,817股,2025年2月13日全部解除[11]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22日司法标记红豆集团35,774,513股,3月5日解除,同日重新标记10,000,000股,6月16日全部解除[13]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2月14日司法标记红豆集团53,457,928股,2月25日司法标记541,438,255股、轮候冻结111,882,035股,2月26日全部解除,4月28日司法标记110,000,000股,6月16日全部解除[14]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5年5月8日司法标记红豆集团292,898,610股,6月9日全部解除[14] - 东阳市人民法院2025年5月20日轮候冻结红豆集团464,144,107股、司法标记22,016,183股,6月12日全部解除[15] -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7,895,060股,累计被冻结11,854,107股,累计被标记36,980,671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15] - 周海江持股3,832,408股,累计被冻结403,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16] 影响说明 - 公司与红豆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红豆集团股份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17]
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冻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