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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秀强股份秀强股份(SZ:300160)2025-06-20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34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2,946,292元[9]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0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2,946,292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66.87万股,出资比例46.67%[18] -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983.13万股,出资比例28.33%[18] - 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0.00万股,出资比例10.00%[18] -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2.00万股,出资比例6.60%[18] - 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6.00万股,出资比例4.80%[18] - 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2.00万股,出资比例3.60%[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4]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总经理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8] 会计师事务所与清算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3][17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83][185][18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