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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0027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帝欧家居帝欧家居(SZ:002798)2025-06-20 20: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规定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会议形式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1] 董事会批准事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34] 合同金额审议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事项,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五亿元[36] - 涉及出售产品等事项,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五亿元[36] 候选人提名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公司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0] 会议记录与决议撤销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