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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奋达科技奋达科技(SZ:002681)2025-06-20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750万股普通股并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4652232元[8]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1125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15000万股[14] 股权结构与交易限制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肖奋持股75375000股占比67%等多人持股情况[14]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及离职相关期限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1]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股份质押与资产保护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份,不能清偿的30日内申请变现偿还[29]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交易标准需审议[32] 担保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7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77]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9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100]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3] 分红政策 - 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每股收益为正等条件,重大投资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时受限[10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4][1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8] 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5]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特定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