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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002042)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华孚时尚华孚时尚(SZ:002042)2025-06-20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068.135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0,068.1355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7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 恶意收购相关议案及反恶意收购条款修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3/4以上通过[8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1] 董事会 - 董事会换届改选时,候选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应占三分之一以上[39]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1]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占比要求[153] 其他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7][14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4][16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