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投票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1]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0]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3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场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不得迟于9:30[2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股东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39] - 收购方修改反恶意收购条款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裁组织实施[4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2]
华孚时尚(0020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