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600649)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过半数。 - 1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 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 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