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设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 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指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