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 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