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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002007)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兰生物华兰生物(SZ:002007)2025-06-20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首次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27,456,666元,现有总股本相同,均为普通股[9][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或自行起诉[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8]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104]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足50%由董事会审议,超50%提交股东会[10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提交股东会[111] -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应由股东会审批的须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9][14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7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