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引 导和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