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需经审计[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需与深交所预约披露时间并经董事会审议[27]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6]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包括董事会形成决议等[17]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1] - 指定报刊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深交所网站[29] - 信息公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29] 其他 - 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需符合相关条件[19]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其陈述意见[25][26] -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或修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