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3012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董秘任职要求 - 董事会设一名董秘,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 - 董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4] - 近三年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6] 董秘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上市或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9] - 拟聘任董秘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9] - 董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董秘职责代行与细则施行 - 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董秘到岗[1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