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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000552)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甘肃能化甘肃能化(SZ:000552)2025-06-20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1993年11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50万股[6] - 1994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1,026,095元[8] - 股份总数为4,611,026,095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3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董事会决定单项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事项[3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5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5人,党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86]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