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0022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董事、高管要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2]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等事项[13]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14]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披露[14][3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35] 证券发行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核准注册后发行前公告募集说明书[26] -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2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8] - 证券事务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28]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证券办草拟,经审核批准后披露[23] - 信息披露文件经审定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公开[25] 信息报告与保密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37][38] -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事项发生当日提交信息[32] - 公司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5]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6]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及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48]